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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徵求移撥工友一名

報名期限:自103年9月15日起至103年9月26日止
職缺名額:工友1名(備取1名)
資格條件:
一、須為中央所屬各機關、學校之現職工友,且經服務機關、學校同意移撥者。
二、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具同等學力,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三、持有職業小客車駕照為佳
工作地點: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花蓮市仁愛街19號)
工作內容:
一、公文收發、交換分送、數位建檔與管理。
二、郵件整理、寄送與郵票帳務管理。
三、館舍綠美化、清潔與維護。
四、其他長官交辦事項。
備 註:
一、凡符合出缺職務資格且有意願應徵者,請檢附下列相關證件資料:
(一)工友甄選履歷表。
(二)現職機關移撥同意書。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最近3年(100年-102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五)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二、請於報名期限前以掛號、電子郵件寄達或親自送達本局秘書室(970花蓮市仁愛街19號),外信封請註明「應徵工友」,並電洽承辦人確認,逾期恕不受理。
三、承辦人及聯絡方式:
承辦人:本局秘書室王課員
聯絡電話:03-8325103轉1102
電子信箱:WVS@WRA09.GOV.TW
四、經本局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電話通知參加面試,證件不全或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所繳證件恕不另退還。
五、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規定辦理移撥,錄取人員依本局通知報到任用,報到時繳驗離職證明文件,無法繳驗者註銷錄取資格。
六、備取人員僅限於遞補本次甄選正取人員放棄報到或資格不符之情形,候補期間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