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11月29日
發文字號:水九工字第號
附件:
主旨:興辦102年度「馬佛溪東馬佛二號堤段河川環境改善工程」用地取得第1次公聽會。
依據:
一、土地徵收條例第十條第二項規定。
二、內政部99年12月22日台內地字第0990248189號函。
公告事項:
一、工程主辦單位: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
二、興辦事業之性質:水利事業。
三、事由:說明興辦「馬佛溪東馬佛二號堤段河川環境改善工程」計畫概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
四、時間:中華民國101年12月10日上午9時30分。
五、地點:花蓮縣光復鄉公所會議室。
六、公聽會當天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召開公聽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