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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興辦「花蓮溪吳全堤段防災減災工程」第1場公聽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7月2日
發文字號:水九工字第10701039051號
附件:
主旨:興辦「花蓮溪吳全堤段防災減災工程」第1場公聽會。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事由:說明本局興辦「花蓮溪吳全堤段防災減災工程」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
二、日期:107年7月12日上午10時0分。
三、地點:花蓮縣壽豐鄉公所會議室。
四、公告事項同時刊載於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網站及107年7月3日更生日報。
五、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