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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問題 河川公地種植申請
A.答案 申請書件:河川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
受理單位:本署所屬當地河川分署。
詳細情形可電洽水利行政組四科(聯絡電話:04-22501347)

 

Q.問題  河川內申請土石採取
A.答案  申請資格:河川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申請書件:河川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受理單位:本署所屬當地河川分署。
詳細情形可電洽水利行政組四科 (聯絡電話:04-22501347)

 

Q.問題 河川內其他使用申請
A.答案  申請資格:未限定資格。
申請書件:河川管理辦法第四十條。
受理單位:本署所屬當地河川分署。
其他使用項目內容(河川管理辦法第四十條條文)詳細情形可電洽水利行政組四科(聯絡電話:04-22501347)

 

 

Q.問題 河川區域圖
A.答案 申請資格:利害關係人
受理單位:中央管河川請洽本署各河川分署;縣市管河川請洽各地縣市政府水利單位。
詳細情形可洽水利行政組四科

 

Q.問題 水道治理計畫用地範圍圖
A.答案 申請資格:利害關係人
受理單位:中央管河川請洽本署各河川分署;縣市管河川請洽各地縣市政府水利單位。
詳細情形可洽河川海岸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