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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谷慕魚』違建 河川局理性溝通

「慕谷慕魚」風景區遭民眾檢舉涉及新增違建,水利署第九河川局於105年9月30日會同原住民委員會、花蓮縣政府、花蓮縣警察局、秀林鄉公所、銅門部落等相關機關進行現場勘查,現場釐清各級機關之行政管轄權,並與在場銅門部落會議主席鍾德光及居民等進行理性溝通,希望能在兼顧情理法的原則下,讓此個案和平落幕。

第九河川局表示,民眾於105年8月3日同時向各機關檢舉秀林鄉銅門村通往「慕谷慕魚」風景區要道上,入山檢查所對面遭不明人士新增違章建築C型鋼構造房屋一棟,佔用面積達80.46平方公尺,經該局派人前往瞭解,發現違建所在位置係屬該局經管之中央管河川區域範圍內未登記土地。

據悉,秀林鄉公所也曾派員至現場勸阻未果,惟銅門部落會議主席鍾德光先生發表書面聲明書,抗辯該違建土地屬原住民山林保留地,屬原住民基本法保障範圍,表示不惜一切捍衛保障原住民山林。會勘當日因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及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未派員到場,有關河川區域內未登記土地原住民得否在無土地所有權狀及無建築執照、使用執照情形下私設房屋或工寮,該行為是否真屬該部落所稱原住民基本法保障範圍,仍尚待釐清。

第九河川局為避免民眾不諳法令誤觸水利法,分別於8月24日、9月5日及9月12日三次張貼通告,告知行為人限期於105年9月24日前自行拆除完成,惟該通告皆遭人撕毀。經查,該違建同時違反建築法、水土保持法及水利法,而以水利法處6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額最高,依行政罰法第31條第2項規定由水利法為法定主管機關管轄。

秀林鄉公所表示,為了銅門村公眾利益,鄉公所近年長期和河川局合作,在銅門部落旁的河川高灘地設置了多功能運動休閒廣場,也舉辦了2015 Magy Bari 太魯閣族文化系列活動、2016年太魯閣族傳統射箭技藝競賽各式活動,所以河川地不是不能利用,而是要依法令申請來低度利用;民眾佔用河川地來蓋房屋是屬水利法明文禁止之高度利用行為,而且是為了私利,部落民眾不應誤解原基法立法精神,如果違反相關法令,還是要承擔相關後果。

最後,第九河川局經徵詢各參與機關及部落民眾意見,期望無主違建能於期限內自行拆除,並訂105年10月14日為最後拆除期限,屆時如有行為人出面阻擾拆除工作,將依妨礙公務及刑法竊佔罪移送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