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9月7日 發文字號:水九工字第10901042081號 附件: 主旨:興辦「光復溪大安堤段防災減災工程」第2場公聽會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事由:說明本局興辦「光復溪大安堤段防災減災工程」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 二、時間:109年9月22日上午10時。 三、地點:花蓮縣光復鄉公所會議室(花蓮縣光復鄉中山路一段216巷8號-臨時辦公室-舊大全國小2樓) 四、公告事項同時刊載於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網站及109年9月8日更生日報。 五、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 |